10.3969/j.issn.1006-0138.2019.02.002
市民社会的正义悖论及其超越——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批判
正义是衡量市民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石,同时也是扬弃市民社会的中坚力量.按照传统共同体——市民社会——自由人联合体这一发展脉络,马克思在不同意义上厘清了"市民社会"的概念.近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伴而生,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生产力发展、阶级利益分化的产物,也是马克思分析正义问题的出发点.在市民社会中,劳动、分工和交往既是市民社会正义性的表征,即承认个体权利和等价交换原则,促进现代社会关系的生成,同时也蕴含着非正义的内在逻辑.由于市民社会自身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之间存在矛盾,市民社会终究是以私有产权为理论支点,最终将导致劳动的异化、交往的异化和人的片面发展.因而,要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就必须扬弃生产方式的私有性质,克服市民社会矛盾,以公有制为基础渐渐实现"自由人联合体".
正义悖论、市民社会、所有权、自由人联合体
A8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后现代主义思潮关系研究"14ZXA005
2019-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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