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16.04.020
大数据有“原罪”吗?--与潘绥铭教授商榷
本刊今年第3期围绕“大数据与社会学研究方法”组织刊发了4篇文章,从不同立场和角度探讨了大数据在社会学中的应用问题,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刘林平教授等人特地撰文,对其中潘绥铭教授的文章观点提出质疑。为了推动相关讨论不断走向深入,本期特刊发这篇质疑文章,并同时刊发潘绥铭教授的回应。学术争论是推动学术进步的基本动力,然而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较少见到公开的学术批评,不利于学术的积累与发展。本期刊发的两篇争鸣文章,直面问题,针锋相对,体现了作者对学术的坦诚和执着,相信会进一步加深大家对大数据性质的了解。
学术界、大数据、社会学、争鸣文章、学术争论、学术批评、学术进步、数据性质、基本动力、文章观、组织、应用、期刊、国内、方法
C91-03(社会学)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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