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15.06.006
“单位人”再组织化:城市社区重建的治理创新--以长春市C社区为例
区别于以新建商品住房为主体的新型城市社区,单位社会转型造成的老旧单位社区的社会治理难在于其显性与隐性的公共性困境相互交织,难以仅从外部的房屋维修或社区拆迁改造得以根治。长春市C破产单位社区的“单位人再组织化”模式为此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即将国企老职工和老党员视为社区动员的主体,重新挖掘单位内部的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然后从“单位人动员”拓展到“非单位人动员”,从而在公共服务体系、基层社区组织化建设、社会联结等方面发挥重要的社会治理功能。但同时应在规避行政化倾向和动员边界模糊等缺憾的基础上,重视构建新型中间组织、推进社会协同参与、重塑社区公共性。
老旧单位社区、单位人、再组织化、社区公共性
C912(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模式选择与推进路径研究”10A2D00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单位制度形成及变迁研究”11&ZD147
201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