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15.01.019
论国际生态权利:解决吉登斯悖论的可能途径
以气候问题为核心的全球环境问题存在吉登斯所提出的“吉登斯悖论”。然而,目前有关解决生态危机的理论不足以解决这样的议题。全球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国际生态权利问题,必须上升为国际人权冲突的高度来认知,确立起生态权利应有地位的国际共识。这个问题是全球化时代人类面临共有的全球风险所必须正视的人类基本道义问题,也应该是未来全球秩序构建的核心议程。未来应当以生态正义的价值观来影响全球化的生态文明思维,与此同时,将反对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作为形成国际生态权利共识的首要议程。
国际生态权利、国际人权主张、“吉登斯悖论”、“保障型国家”
D81(国际关系)
201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