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13.01.004
在高度城镇化基础上实现城乡一体化
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以农业为主的居民区与其他以工商业为主的居民区之间完成居民权利的平等化重构.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证明,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高度城镇化既是农民增收、农村进步和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稳定、政治民主的必要基础.在高度城镇化基础上实现城乡一体化,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大有可能,但也面临着新富裕阶层移民倾向加大、城市化质量堪忧、劳资关系不均衡等问题的制约.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政策调整重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优化产权结构;强化分权管理,完善国土规划;体现“以人为本”的人口布局施政理念;实行“单一准则”人口登记政策;大幅度增加直辖市,把省级行政区增加至50个左右;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治理体制.
"三农"问题、城镇化、城乡一体化
F320.3(中国农业经济)
2013-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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