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09.05.011
构建公民社会的关键是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权
政府公共管理就是履行公共职能,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这种"公共权力"来自公民权利,实质是公民权利的委托代理方式.因此公共管理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并忠实地为人民办事.改革开放以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从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型,必然促使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权利的回归,体现了公共管理强调社会主体多元,明确公民的国家主人地位,吸引公民的主动参与,强化公民权利对公共权力的制约机制等新趋势,逐步做到从"为民作主"到"靠民作主",进而迟到"由民作主",以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目标.
公民意识、公民权利、公民参与、由民作主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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