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09.02.011
公司高管的信托责任与中国现代企业业制度建设
在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需要高度关注公司高管的信托责任问题.公司高管的信托责任问题大致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便利故意侵害、非法获取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是出于私心从事高风险的经营活动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三是疏忽大意造成公司利益受损.通过制度建设和舆论强化,可以有效减弱信托责任问题对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困扰.
公司高管、信托责任、现代企业制度
F270.05(企业经济)
2009-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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