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05.06.020
"人权入宪"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法律保障
2004年3月1 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条中,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意义十分重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建立在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的基础之上.我国政府一贯重视人权.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作了广泛的规定,这是人权法定性在我国的具体体现.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已经启动司法程序,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而且日臻完善.国外某些人士对我国人权状况的误解和曲解,大多出于不了解我国人权的发展和变化,不了解我国人权今天的现状.从我国的司法实践与社会实际的总体来看,宪法在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人权、宪法、和谐社会、法律保障
D921(中国法律)
2005-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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