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9.03.013
数字资本主义的数据劳动及其正义重构
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人类进入数字化社会,使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革,推动资本主义跨入了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与此相适应,智能时代的人类劳动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跨越到了数字劳动阶段.数字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数字时代的开显和表现,是人类认知劳动的延展,在本质上是人类延展认知劳动,因而兼具物质性和非物质性.尽管数字劳动是数字资本驱动的人类劳动新形式,但它并没有脱离资本逻辑的统治,依然隐匿着异化和剥削.基于此,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参照,构建人工智能时代的正义原则,倡导有酬数字劳动,坚持数据共享原则,推进数字资本公有化,有利于化解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之间的矛盾.
人工智能、数字劳动、数字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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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18;A81(自动化基础理论)
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思维的理论与当代中国实践研究”15BKS040;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教育宣传协同创新中心”的阶段性成果
2019-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