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6.12.021
论股权众筹的应有之义、实践偏离与法律定位
股权众筹是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重要创新,它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等基本特征,实践中颇为流行的几类冠以“股权众筹”之名的互联网融资活动,实质上并非都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众筹”.实然与应然层面的巨大反差实际上是股权众筹这一创新产品与传统法律体系之间的冲突所致.要发挥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潜在价值,就需要厘清关于股权众筹内涵与特征方面的模糊认识.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证券法》进行必要修改和调整,明确股权众筹的法律定位,解决股权众筹的标的是否证券、股权众筹是否构成证券公开发行等基础法律问题,为其良性发展创造法律空间、明确法律规范以及提供法律保障.
股权众筹、众筹、《JOBS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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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91(金融、银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07金融危机与美国金融法制变革研究”2011037
2017-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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