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5.08.032
试论多元合作与互补的法教义学
在法学方法“流派化之争”的背景下,中国民法学者应坚守法教义学这一重要的法学方法.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并非此兴彼灭的关系,而是相互包容、合作与借鉴的关系.法律实证研究方法也不是对法教义学的排斥,而是丰富.编纂具有科学性、时代性、民族性的中国民法典,既需要法教义学,也需要社科法学.“多元化”法学方法的践行,是编纂中国民法典的明智之举和当务之急.为此,中国民法应走向“多元合作与互补”的法教义学.
法学方法、法教义学、社科法学、实证研究、民法典
38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民法典编纂重大疑难问题研究”14ZDC017
2015-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69-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