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434.2009.09.048

论教育行政权力的专业边界

引用
基于教学自主、学术自由、办学自主等规律,教育行政权力必须恪守专属教育领域的专业边界.中国教育行政权力逾越专业边界,干涉具体的教学活动、科研活动,损害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利于教育按照其自身逻辑进行发展.要迫使教育行政权力遵守专业边界,有必要实行教育行政地方分权制,构建教育行政组织的委员会制,探索教育行政人才专业化、民主化,削弱教育行政机关对学校的权力.

教育行政、权力边界、教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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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26(中国教育事业)

中山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转型时期中国教育体制系统变革研究"

2009-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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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434

45-1002/C

32

200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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