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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434.2009.08.016

法院专递问题略探

引用
法院专递集合了法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及特快专递制度的优势,可以缓解"送达难"问题,但其尚存在若干发展瓶颈,故有必要放宽其适用条件,扩大其代收人范围,允许留置送达,软化签收的形式要件,并赋予专递邮件退回制度更丰富的内涵.

法院专递、适用范围、留置送达、签收要件、邮件退回

32

D920(中国法律)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8BFX084

2009-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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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434

45-100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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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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