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09.08.016
法院专递问题略探
法院专递集合了法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及特快专递制度的优势,可以缓解"送达难"问题,但其尚存在若干发展瓶颈,故有必要放宽其适用条件,扩大其代收人范围,允许留置送达,软化签收的形式要件,并赋予专递邮件退回制度更丰富的内涵.
法院专递、适用范围、留置送达、签收要件、邮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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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中国法律)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8BFX084
2009-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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