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05.09.022
《法的阶级意志论的再思考》的思考--与何柏生先生商榷
何柏生的<法的阶级意志论的再思考>一文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理论","是一种过时的、落后的理论","符合专制社会的实际的,而在民主社会里无法得到实证","在理论上是无法自圆其说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文章认为由于何先生对所引历史事实的片面理解、对<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断章取义,以及在论证过程中多处违反基本的逻辑,因而他要完成的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的"证伪",不可避免地是错误的、站不住脚的.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统治阶级意志、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