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21.09.006
犯罪构成视野下个案裁判的事实表达——以许小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为例
司法实践中,对于疑难案件的争论往往围绕规范的选择适用展开,而规范的选择适用则以事实的建构为核心.从外在来看,证据充当了规范甄选事实的工具;就内在而言,犯罪构成则潜移默化地完成着规范与事实间的粘合,促使两者相互建构.犯罪构成兼具理论与实践功能.理论上讲,其可以概括为一个具有规范模型、理论模型、裁判模型的三维立体结构体,并在刑事司法裁判的每个阶段赋予事实不同的甄选标准、剪裁方法、整合模板及叙事思路,促使不同主观倾向的裁判者秉承着"一致性"的叙事思维,完成个案裁判规范与裁判事实的有效互动;而犯罪构成的实践价值则体现于当个案裁判的规范适用遭遇事实建构难题时,通过事实解释达成公正司法与公众情感间的平衡.
犯罪构成;裁判事实;规范适用
D90(法的理论(法学))
天津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美学抑或犯罪的抉择——犯罪学视角下的竞技体育暴力研究"17YZD-07
202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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