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5.10.028
论新环保法下我国环境金融的发展
“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次环保法的修订第一次将保护生态环境正式写入法律,体现出政府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决心。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需要环境金融来优化配置资源,环境金融是金融业和环境产业的枢纽,它利用金融业来为环境产业融通其用户从而保护生态环境的资金额。在世界范围内,发达国家率先实践了环境金融,为各国经济的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国环境金融尚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可以细化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领域。虽然在绿色信贷、绿色证券以及环境污染责任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需要具体从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来完善环境金融制度、监督环境金融的投资机构、规范环境金融的经营业务、创新环境金融产品以及开发环境金融市场,进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金融框架体系。
环境金融、产业转型、绿色信贷
F830(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序方法与一般经济均衡存在性问题的研究”13CJL006
201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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