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5.09.017
论我国职务犯罪的新特征及预防
职务犯罪是当今困扰世界各国政府的一个普遍性难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完全消除职务犯罪.它的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仅损害公民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信赖,削弱民众的守法意识,而且动摇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基础,是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并予以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近年来,我国职务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行贿、受贿手段更加隐蔽、多样化,“窝案”“串案”频发,腐败“家族化”特征显著等.因此,有必要实现对公共权力的运行和对权力监督制约过程的高度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机制.应在刑法理论中立足于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确证法的规范效力,培养民众对法的忠诚信仰;同时通过监督过失理论的适用,追究相关公职人员的刑事责任.
职务犯罪、规则、一般预防、监督过失
D914(法学各部门)
2015-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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