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4.03.041
陕甘宁边区构建“两权半”政权的决定因素分析
作为当时中国最具代表性的抗日民主政权,陕甘宁边区采用“两权半”政权模式,立法权归参议会,行政权属于政府,而司法权则由受政府领导的法院行使.这种独特的政权模式,是由当时特殊的历史任务、长期战争的特殊历史环境以及边区法制化程度较低等因素所决定的.
陕甘宁边区、“两权半”、政权结构
D231;K265.19(党史)
2014-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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