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4.04.023
林业产业的公共性与林业的税费改革
作为经营森林产业的林业,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正外部效应.税费在对生态公益林和商品经营林生产费用的补偿,以及在对林业”经营林阶段”正的外部效应的补偿和”采伐林阶段”负的外部效应的矫正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林业税费改革要适应林业产业的特征,在苻合国家林业产业宏观政策的前提下,同林业体制改革相结合,通过清理、规范收费,完善林业税收体系,建立适应林业产业战略发展要求的税收为主、公共收费为辅的现代林业税费体系.
林业产业、税费改革、公共物品理论、市场机制
F810.422(财政、国家财政)
200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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