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22.07.004
"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中国道路"问题的儒家正义论思考
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的本义是指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第一种历史形态即原始社会.因此,"亚细亚生产方式"并不是一种特殊主义的叙事,而是普遍主义的叙事;不是一个共时性概念,而是一个历时性概念.就其普遍性而论,作为归纳诸多不同民族历史的一种抽象,"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制"与"专制"的结合,它与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况不可能、也不应当简单对应,既不能简单对应于"周秦之变"以前的封建制度,也不能简单对应于"周秦之变"以后的帝制.就其历时性而论,"亚细亚生产方式"既然是人类社会的原始形态,就不应当、也不可能是人类社会的现代形态和未来形态.根据儒家正义论的原理,寻求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不可能、也不应当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道路.
亚细亚生产方式、普遍性、历时性、中国道路、儒家正义论
B22;B0;I1
2022-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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