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22.04.013
"以古文为法":宋代散文的修正机制及其演变
"以古文为法"是宋代重要的散文创作理念.从中唐至南宋,"古文"的内涵不断发展,其法度意义也经历了从价值论到方法论的演化,但古文作为"俗下文字"对立面的定位并没有大的变化,"以古文为法"因此被视为挽救文章之弊的"灵丹妙药".宋代"以古文为法"是以古文经典谱系的重建为起点,以散文创作规范和审美理想的建立为目标,有效保证了散文相对于骈文的文体独立性,也有助于形成对抗科举文的思想独立性和审美独特性,既可视为散文的自我修正机制,同时也是散文文体自觉的标志.
以古文为法、宋代、散文、修正机制、演变
I207.62;F207;I05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YJA751020
2022-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