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17.05.010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下的庭前会议制度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目标,在突出强调审判程序的中心地位的同时,也对构成审判程序的子程序之一的庭前程序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庭前程序必须搭建一个有效运行的载体即庭前会议制度,并通过对庭前会议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有效地实现庭审实质化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从而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统一.
以审判为中心、庭前会议制度、司法公正、司法效率
D91;D92
2017-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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