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15.06.009
新型发展伦理价值的逻辑性
十八大以后,建立一种社会“新”型发展模式日渐成为社会的共识.以传统发展伦理的悖论作为缘起,阐述了“新”型发展伦理要求在人类的道德视野里,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负有特殊道德使命的成员,能够以强大的道德力量来约束人对自然的盲目行为,自觉地限制自己破坏自然的行为.“新”型发展伦理产生的逻辑前提是人对自然“意识品质”的嬗变,人类与自然形成的伦理关系,必须通过人类自觉的活动来实现,而这种自觉活动的状态依赖于人类关乎自然的“意识品质”,由古至今人类对自然道德情感的状态呈现了一个逐步递进的态势.“新”型发展伦理形成的逻辑基础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性,任何物种作为目的,表明它存在,而且需要其它生物也存在;作为手段,表明某一物种存在,需要它的存在.“新”型发展伦理的实现路径表现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新”型发展、伦理价值、逻辑性、自然生态
G80;B8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承接产业转移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监督机制研究”13BSH024
2015-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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