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争法中"经营者"概念探析
竞争法在我国兴起时间并不久,理论界对许多基本问题的研究尚不充分.我国把竞争法主体称为经营者.总的来说,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经营者的定义存在矛盾的地方,这同时也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经营者的混乱.我们应当把竞争法中的经营者定义宽泛化,使其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论其行为是否具有营利性,也不管其行为责任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营业资格和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按规定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只要行为主体实施了法定限制和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行为,我们就应该认定其违反了我国竞争法的规定,进而可以适用竞争法来规制.
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D92;F20
2011-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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