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自律看中西文化"耻罪二分"之误
1946年,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提出"耻罪二分"说,将西方文化看作自律的"罪感"文化,将日本文化看作他律的"耻感"文化.这种看法将"耻感"与"罪感"、他律与自律相对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差异,得到了较多学者的认同.基于"耻罪二分"说,很多学者将整个东方文化,包括中国文化都看作特别注重他人反应的、他律的文化.其实,在中国文化中,"耻"是与道德自律相联系的,也是道德自律的一种表现.以此为视角分析"耻罪二分"说认识的误区,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西方和中国文化之间的异同关系.
耻、道德自律、文化
I20;G64
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97-103,27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