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的刑事诉讼程序改革——源自边缘国家法律思想的传播
引言
刑事诉讼改革在拉丁美洲犹如雨后春笋.在过去的15年中,14个拉美国家和许多拉美省份及州制定了新的刑事诉讼法典.这些改革无疑是拉美刑事诉讼近两世纪以来最深刻的转型.尽管不同司法区间的改革未尽相同,但改革者们所勾勒的图景类似,即从纠问式走向对抗式或对抗式诉讼.
就其本身而言,改革具有许多共同特点,包括引入言词的、公开的审判;引入及/或加强检察机关的职责;以及由检察官取代负责审前调查的法官.其他的改革举措包括赋予被告在警察前或审前阶段更多的权利、引入检察官裁量原则、允许辩诉交易和纠纷替代解决机制、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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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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