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坛上的“仪式”与人世间的“表演”——论构成宗教的“三个层面”与戏曲艺术的共通性
“戏曲”和“宗教”是人类心灵需求的产物,也是历史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们为人类创造了一个观念的世界、情感的世界,一个心灵可以得到慰藉、精神可以寄托的世界.作为宗教行为活动层面的“仪式”与作为戏曲艺术实践活动的“演出”都以“装扮表演”为中心,虽有内部结构的诸多不同,却在行为活动的可重复性和可循环性、装扮表演的隐喻性和象征性,以及对主体心理和社会成员的化育和整合功能上,呈现出惊人的相似性.宗教在情感体验层面和思想观念层面与戏曲艺术的一致性,不仅体现在二者对主体心灵作用和社会功用的一致上、对客观时空的观念化上,也体现在二者在“行为活动层面”所遵循的是社会成员的心理逻辑和情感逻辑,而非是事物自身发展的逻辑上.
宗教、戏曲艺术、行为模式、精神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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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基金资助项目"2009D005011000001;"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面上资助项目"项目PXM2010014218097303《中国戏曲成因与历史走向的人类学阐释》的阶段性成果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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