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设计(上)
当前宁波的学前教育发展表现出高普及率背景下的教育质量相对滑坡、教育公平问题日益突出以及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下降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宁波现行教育体制对学前教育事业性质定位模糊,政府责任不清,财政、人事及管理制度不合理所致.依据当前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的趋势,宁波市政府在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质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政府责任,着力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等原则的指导下,试图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效益;通过完善管理服务体制,提升区域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在广泛调研与实践考察的基础上,宁波市政府重新设计了一整套学前教育发展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园舍建设制度、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制度、财政经费投入制度、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教师聘用管理制度、教师待遇保障制度、教师培养发展制度、教育管理与服务制度等,并以<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宁波市所辖的11个县级政府依据这一文件精神与指示,分别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园舍建设、经费保障、教师素质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四大工程为抓手,纷纷制订了具体的贯彻办法并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各县级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了今后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与路径,及当前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与此同时,新制度也存在有待改进与完善的方面,如新制度的权威性有待提高,应从<实施意见>提升为地方性法规;加强综合配套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对县级地方政府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指标还有待依据实际情况与可操作性予以修正;有关监督机制有待加强与完善,以切实保证学前教育各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学前教育、教育制度、政府责任
G40;G4
2010-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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