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4355.2021.04.02

论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保护法益与理解适用

引用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旨在防止不具正当权源的行为人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冲击与破坏.本罪的保护法益与其短缩的二行为犯构造在立法技术上具有匡正构成要件要素解释路径的意义.本罪系典型的轻罪,将保护法益确立为秩序法益能够在体系上与侵财类罪名保持罪刑的协调.本罪限定"非法债务"的规范意图在于确定债的发生原因适法与否,应当区分"非法之债""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自然之债"在民法前置法上的法律属性,合理限定刑法规制范围.本罪的催收对象包括债务人及其他第三人,成立本罪的暴力、胁迫程度至少应达到"心理强制标准".在竞合关系上,本罪的设立调和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之间原有的紧张关系.

催收非法债务罪、短缩的二行为犯、非法债务、心理强制、竞合关系

24

DF62(刑法)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项目JCSF2021-12

2023-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8-29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1008-4355

50-1024/C

24

2022,24(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