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20.03.0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民商法应对之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依法防控.需要运用类型化和体系化的思考方法,以问题为导向,从民商法各个具体部门法角度分析疫情原因、定性、法律影响,结合比例原则检思防控措施的适当性、必要性、合法性和合目的性等.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防控所致合同履行障碍存在适用不可抗力规则、情事变更规则以及法定解除权规则的可能,应该做体系化分析.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传统民法坚持人类中心主义思维,应当认真借鉴生命伦理学理念对此做必要反思和矫正,维护生态安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关系上,传统民法坚持权利本位,有必要妥当调适个体利益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之间的关系,实现自由与秩序的平衡.
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不可抗力、公共卫生安全、民商法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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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民法)
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5XNLG06
2020-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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