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8.03.05
司法审判中人工智能的介入式演进
在大数据驱动下的人工智能时代,由于算法、数据、算力的齐力推动,人工智能介入司法审判的正向影响力会逐步提高,这是对构建“智慧法院”的最佳诠释.尽管这一大趋势不可逆转,但就此得出可以完全由人工智能进行司法审判之结论未免过于极端.由法律适用中的三段论逻辑视角观之,传统法官相比于人工智能而言有着难以取代的优势.该议题的实质并非将两者完全孤立,而在于如何恰当地协调彼此间的关系,以扫平两者衔接的制度障碍.较为稳妥与可行的方式是将差别审判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即在明确人工智能适用范畴的同时,辅之程序性保障,以期规避实践中可能产生的种种缺陷,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价值.
人工智能、司法审判、价值定位、差别审判、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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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2(司法制度)
2017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新时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法律实现机制研究”2017QKZX07
2018-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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