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7.03.03
构建创新型法学体系:中国粮食法学之创新发展
创新型法学体系包括基本原理、核心范畴、学科建设三个层面的协同创新,体现了前瞻性、包容性、开放性.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工程."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制定《粮食法》,促进全面依法治粮.中国粮食法研究正在逐步推进创新型法学体系建设,彰显中国特色:创新发展粮食法学的基本原理,凸显学科独立地位,体现前瞻性;创新发展粮食法学的核心范畴,拓展学科话语权,体现包容性;创新发展粮食法学的学科建设,培养提升研究队伍,体现开放性.中国粮食法学的创新发展,有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真正构建创新型法学体系,自信地走向世界法学舞台.
粮食法学、创新型法学体系、创新发展、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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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3(经济法、财政法)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粮食安全法律制度研究"14YJC82007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0批面上一等资助项目"中国粮食金融化之法律应对"2016M600298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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