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6.05.05
海峡两岸腐败犯罪的资产追回机制探究
海峡两岸日益频繁的交流合作在某种程度上为贪官外逃与腐败资产转移提供了路径,为当前反腐的顺利推行带来现实障碍.海峡两岸已有的两个司法互助协议有其局限性,对两岸外逃贪官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欠缺规范应对.基于此,我们应当厘清海峡两岸贪腐资产追回与返还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协助方面的现实瓶颈,以地域管辖、有效惩治、防范犯罪与保障人权为原则,通过多元方式完善司法协助与赃款追回机制,为海峡两岸共同惩治贪污腐败提供法治前提与规范基础,从而顺利推进反腐实践的深入发展.
法治反腐、腐败资产、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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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6(刑法)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法治反腐与境外追逃追赃机制的改革路径探寻”FXY2014ZD05
2016-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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