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5.05.12
公司法中的意思自治——以公司合同理论与公司法的功能剖析为视角
公司合同理论认为,公司是一系列合同的联结,公司可通过内生性制度安排,促进公司参与者的福利.公司合同属于关系合同、长期合同和不完备合同,需要公司法提供标准合同文本,释放解决自治空间,纾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的交易成本.公司参与各方可通过合同排除公司法、补充公司法以及引入外生性制度设计获取效率和公正价值.国家强制不能代替公司合同中的意思自由.公司法应通过市场检验规则获得正当性.
合同联结、公司法、适应性、公司合同、意思自治
17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16-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