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5.03.06
试论我国农地二元所有制的改革模式——以重庆地票交易制度为线索的研究
作为传统农业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必然以农业现代化为要义.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土地对于社会发展的意义都极为重要,而改变农地权属虚置的现实,是解放农地生产力的核心问题.2008年,重庆试行以“地票”交易制度为突破口盘活城乡建设用地,从另一个方面触动了土地权属认定的规则.农村闲置宅基地变现意味着土地交易,而在权属不清的情形下进行的交易本身就是一个吊诡的命题.二元所有制度改革模式或许有助于解决目前的难题——根据其自然属性和耕地性质,对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进行种类划分,为不同种类的土地确定不同性质的所有制.
农地制度、改革模式、二元所有制、地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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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5(经济法、财政法)
2015-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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