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4.04.01
美国联邦刑法法典化述评
美国联邦尚无刑法典,然自建国后,联邦一直致力于刑法法典化,从1790年《治罪法》至1948年《联邦法典》第18主题,到1982年《联邦刑法典草案》,长达200多年的刑法法典化事业至今未竟.联邦刑法法典化呈现独有品性,即启于内外因素双重驱动、历经形式编纂到实质编纂、本体即权力扩张与限制、价值思维系理想主义与实用主义之统合.联邦刑法法典化目的理性,其搁浅缘于工具不善.基于现有刑法不力、刑法治危机以及刑法典的天然优势之事实,结合刑法有效、公正、人道之目的,得以推导出刑法法典化仍需继续之应然结论.未来,联邦刑法法典化之路仍旧遍地荆棘,而联邦刑法典能否问世,取决于美国所动用的实践理性.
美国、联邦刑法、法典化、刑法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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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7(法的理论(法学))
2014-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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