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3.01.01
历史·范式·结构:犯罪学中的风险开示
在20世纪末,风险已成为占据主要支配力的问题处理方式.对于犯罪学来说,关于风险的争论已经贯穿在研究的全部范畴内.犯罪学中的风险理论经历了从隐性到显性的知识发展.在犯罪控制范式转变中,风险的规制、维控与治理与犯罪的预防、控制与治理分别对应而形成了以回抗、维控、化解风险压力为导向的控制结构.同时,作为犯罪控制结构要素的控制主体、控制措施与控制客体的任一环节的自反性都将使犯罪控制的运行超出设计初衷而出现风险性.犯罪学中的风险理论是犯罪学与风险学科的交叉研究理论,也存在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在犯罪治理中的适用所引发的一系列争议性问题.由此,风险议题在解决我国司法实践难题时显得尤为重要.
犯罪控制、风险社会、范式转变、精算司法、自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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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心理疏导与犯罪防范对策研究"11BFX104;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间借贷中的经济犯罪防控对策研究"12BFX049;2012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风险社会与犯罪治理模式研究"fx1221
2013-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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