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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355.2012.04.10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证据的可采性

引用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具有认定证据可采性的自由裁量权,不必严格适用各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可采性规则.不过就一些具体的证据可采性问题,国际上形成了一般实践.仲裁庭在认定证据的可采性时,除了考虑相关性,还可能考虑效率、仲裁费用等因素.另外,仲裁庭认定证据可采性的权力并非没有限制.我国相关仲裁实践存在一些问题,与国际一般实践相脱离,应予以纠正.

国际商事仲裁、证据、采纳、可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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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74(国际法)

2013-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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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1008-4355

50-1024/C

14

201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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