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0.06.09
浅议我国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功能,国务院法制办于2008年9月在全国8个省(市)开展了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工作.然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革毕竟在我国仍处于试行阶段,理论基础和体制设计方面的诸多缺陷直接导致其在试行实践中面临着对设置该机构合法性的质疑、对复议申请人自主选择权的限制等诸多困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为我国行政复议改革开创了很好的先例,也代表着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前进的方向.因此,有必要针对我国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困境进行分析,重新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和法律的跟进,以期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求恰当定位和出路.
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集中复议权、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准确定位、法律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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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2011-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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