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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355.2009.06.02

论自由心证的"自由"与"不自由"

引用
自由心证制度是在反对法定证据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符合人类认识活动的客观规律,较好地协调了认识现实世界的复杂多样性和最大限度发现案件真实的目的之间的关系,使得法官拥有判断证据证明力的自由获得了正当性和合理性.但同时由于人性的弱点以及非理性因素的影响,法官的心证自由又存在着被滥用的危险,需要通过种种限制性措施对其加以规制.

自由心证、自由、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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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2(司法制度)

2010-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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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1008-4355

50-1024/C

11

200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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