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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355.2005.06.013

反倾销行政主体证明责任的法理探源

引用
反倾销行政主体应当在申请人与受诉人举证责任的基础上承担证明责任,"三位一体"的举证责任体系对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形成了有效的制衡.反倾销举证证明应当遵循实证主义与规范主义的方法论要求,证伪主义则是检验证明方法正当性的哲学基础.

反倾销、证明责任、实证主义、规范主义、证伪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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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国际法)

200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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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1008-4355

50-1024/C

7

2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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