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4.06.011
德国法院体系探析
德国特色法院体系的形成与演变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是文化传统,其次是经济体制,第三是工人运动.德国的法院系统由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三类组成.宪法法院专门审理违宪案件;普通法院只审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专门法院包括(普通)行政法院、财政法院、劳动法院、社会法院、专利法院、军事法院和惩戒法院等.除了(普通)法院和宪法法院具有独立地位外,其他法院均隶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德国行政审判权由各级行政法院与劳动法院、社会法院、财政法院等共同行使.专门法院的性质介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但行政机关的性质更多(本质上属于行政司法).
德国、法院、体系、背景、行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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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4.3(诉讼法)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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