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18/j.cnki.xdsk.2024.01.006
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分析维度、基本问题与实现路径
在梳理既有学术积累基础上,本研究厘清了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概念内涵,并将其实现机制划分为利益协同机制、权利义务协同机制和情感协同机制三个维度,进而结合中西部农村社会治理实践,阐释了三个维度的实践境遇及其形塑机理.研究发现,无论是共同体蕴含的鲜明实践性,还是治理主体关系形态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均表明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关键不是技术治理内部调整以及由此而来的政策供给和制度改革,而是涉及基层治理模式调整的治道议题.结合中国国家治理传统,借助当下财政和体制资源实现农村基层的"再组织化",以提升村庄社会自主能力、构建多元主体互动的有效实践平台、统一基层政府建设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重新嵌入社会,可作为未来一段时期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路径选择.
农村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共同体、乡村振兴、实现机制、再组织化、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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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2.6(农民运动与组织)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ASH010
2024-0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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