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718/j.cnki.xdsk.2021.02.006

一门作为意识哲学的语言哲学如何可能?——论胡塞尔现象学中的语言分析

引用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语言主要体现于表象行为和判断行为之中,属于非直观行为,以感知和想象等直观行为为基础,为情感、意愿等非客体化行为奠基.胡塞尔从现象学角度,对表达与含义、指称、判断等语言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其核心观点包括:(1)有含义的符号是表达,无含义的符号是指号,前者具有意指功能,后者只有指示功能;(2)表达是主观体验的统一,含义是客观观念的统一,含义内在于表达之中,对象则是外在于表达的东西;(3)通名可以直接指称对象,因为范畴和形式也可以在直观中被充实;(4)判断的明见性源于对象的明见性,对象的明见性源于前谓词经验,前谓词经验源于生活世界,因此,生活世界是判断的明见性的最终来源.总之,胡塞尔的现象学讨论了一系列重要的语言哲学问题,从中可以看出,它的语言分析从属于意向分析,它初步建构了一门作为意识哲学的语言哲学,为当代意识哲学与语言哲学之间的会通提供了一个范例.

胡塞尔、现象学、语言、语言分析、意识哲学、语言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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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16.52(欧洲各国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唯识学与现象学语言观之比较研究";海南省社科联项目"语言哲学视域中的唯识学与现象学比较研究"

202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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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3-9841

50-118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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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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