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18/j.cnki.xdzk.2024.01.012
新型经营主体劳均适度规模及其实现难易程度
新型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载体,农户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使得农村劳动力紧缺,因地制宜地研究新型经营主体劳均适度规模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新型经营主体调查数据及石门镇各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运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基于利润最大化,从产业异质化视角,以劳均适度规模为出发点,测算出不同产业类型新型经营主体的适度经营规模,并运用熵权法评估石门镇村级适度规模实现难易程度.结果显示:①石门镇新型经营主体大部分未能达到适度规模,只有少部分主体达到或超过适度规模值.劳均适度经营规模中"度"值最大的为果蔬产业(3.42 hm2),最小的为花木产业(0.29 hm2).②石门镇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难度整体较大,其中李家村为较易,金龙村、白坪村为一般,永安村为较难.测算出不同产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经营规模,明确地区实现适度规模难易程度,可认识不同地区、不同产业新型农业发展的差异,有助于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差别化培育,为丘陵山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参考.
现代农业、不同产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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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F325.1(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重庆市科委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02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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