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据流通的实践困境与破解路径
数据经济背景下,企业数据通过开放、共享、交易、携带与抓取等形式得以流通.实践表明,我国企业数据流通存在企业主观限制数据流通、数据流通形式被动化,以及数据流通秩序混乱等现实困境,其主要源于数据确权理论迷失、法律规范阙如、监管机制不足、司法态度严苛、基础设施滞后及技术发展局限.域外法上,欧盟采取立法主导下的强数据共享模式,美国采取判例主导下的强数据开放模式,日本采取监管主导下的强数据合作模式.为破解企业数据流通困境,建议以开放流通、主动流通为基本向度,以禁止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用户信息和隐私权益为基本限度,以差别流通为核心原则,架设我国企业数据流通制度框架.具体路径上,建议以多元赋权模式突破数据简单归属论的藩篱,完善数据流通的促进要素与保障要素立法,强化多主体参与的数据流通全环节监管,增加公共利益考量在数据纠纷裁判中的比重,推进企业数据流通的基础设施发展,创新数据流通的传输与安全技术.
数字经济、大数据、企业数据、数据流通、数据共享、数据开放、信息安全、数据保护
D92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人文科学类立项课题;广西八桂学者建设工程专项
2022-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