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的反思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学界对 "社会心理服务" 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 " 社会心理服务" 就是 " 心理健康服务", 致力于社会成员, 尤其是可能危害社会安全的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 心理矫治和危机干预;也有人认为 "社会心理服务" 囊括了社会心理学中大部分研究内容, 如社会态度、 社会认知、 社会情绪、 社会影响、 社会行为等. 这样理解或许更为妥当: 社会心理服务本质上是 " 社会心理的服务", 主要针对社会心态培育、 社会心理疏导、社会预期管理、 社会治理的心理学策略的运用等,其核心目的是解决社会宏观层面的心理建设问题,尤其是要培育自尊自信、 理性平和、 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凝心聚力 ( 辛自强, 2018). 然而, 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实践中却出现了 "心理健康服务" 倾向, 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解决个体的心理疾病、 促进个体心理健康上. 我们认为这种以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的服务工作仅仅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而不应作为体系建设的重点. 就我们所知, 目前这种 " 健康取向" 或 " 医疗倾向",普遍地存在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平台搭建、人才培养、 工作模式、 效果评估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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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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