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82/j.cnki.1673-1298.2023.03.005
教师专业伦理的严格性及其合理限度——一种信任论思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教师专业伦理的严格性逐渐受到质疑."特殊性"思路基于教师专业的特质为教师专业伦理的严格性进行辩护,却导致教师承担无限道德义务,缺乏道义正当性."普遍化"思路强调教师作为道德常人的一面,却忽视教师专业的制度主义背景.信任论思路则以信任是师生关系的构成性要素为基础,对教师专业伦理的严格性进行论证:基于不伤害原则,教师应该服从比日常道德更严格的行为规则,以避免对学生造成可能的伤害;基于互惠正义原则,教师伦理共同体应该通过制订和维持严格的专业伦理规范来获取学生、家长和公众的信任.同时,教师专业伦理的严格性应该以不伤害教师的权利和保证教师获得公平回报为合理限度.
教师专业伦理、严格性、信任、不伤害原则、互惠正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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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12.9(教育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023-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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