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82/j.cnki.1673-1298.2022.03.009
教育治理视域下上海市义务教育委托管理的审思
十多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委托管理为推进上海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委托管理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援机构(学校)、受援学校以及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等多个主体进行协同治理,各主体承担着各自的责任,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不同主体协同治理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治理风险,包括委托管理各主体的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可能导致各方责任模糊;教育中介机构的准入机制不够完善,其专业性难以保障;托管双方对共同利益认识不清,可能降低托管的效能.治理风险的客观存在需要加强政府的元治理,主要表现在政府元治理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基本价值取向,政府元治理以简政放权为基本前提,政府元治理以机制保障为基本策略.
委托管理、协同治理、治理风险、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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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教育学)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A2010
202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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