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82/j.cnki.1673-1298.2018.04.008
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管制转型:理论与路径
近四十年来,我国校外培训行业的市场准入管制逐步从行政审批模式向负面清单模式转型,但在转型过程中仍有诸多不足亟待解决.各界呼吁政府提高教育培训市场的准入标准、加强事前审批监管,这种行政监管方式忽视了教育培训产业的特征,也不利于教育培训行业的公平竞争.从规制理论、可竞争市场理论以及消费者权益理论的三个理论维度来看,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中应当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借鉴日本、美国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管制经验,不仅要依靠市场机制保障校外培训行业的竞争秩序,还要厘清与行业协会的监管责任分工.因此在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管制转型过程中,有必要明确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清理在准入环节对于资质获取、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法规政策,同时也要发挥行业协会的协同治理作用,强化对市场主体法律责任的监督机制.
校外教育培训、市场准入、管制转型、负面清单、竞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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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20(中国教育事业)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反垄断战略研究"项目编号 :15JZD018
2018-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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